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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是指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其制度功能主要在于惩罚不法行为人,遏制类似行为再行发生,并就受害人之损失予以充分补偿。
本文主要是就我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分析。在现代社会,消费者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难以抗衡物力、财力强大的商家。因此必须有足够的经济利益驱动,才能刺激消费者积极地去维护自己受损的合法权益,为此,有必要在产品责任中建立真正能够起到惩罚加害人功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有待完善,建议在加害人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重大过失;在计算赔偿数额时,以补偿性赔偿数额为基数,确立适当比例区间的计算方法,并考虑其他相关参酌因素,最后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