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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颁布标志着公共文化服务已经拥有了法律意义的保障。“十三五规划”将“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设定为战略目标,在此重要的发展期,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红色基因的江西省在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实践中成绩不俗,但也存在着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足,资源配置不均衡,公民参与有限的困境。对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质疑声也开始出现,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提供的是怎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为了什么目的?为谁提供以及怎样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这些问题的答案可以通过政策价值分析来获得。公共价值管理理论为江西省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价值研究和实践探索提供了新的视角,即政策的公共价值视角。公共价值管理理论认为,公共价值产生于公众对政府部门应该满足自身偏好的期望。公共价值管理范式主张包括对公共价值的创造、对集体偏好的关注,对公众参与的重视、重新认识政治的重要作用、对网络化治理的专注等等。本文试图从这些主张入手对江西省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公共价值进行探析,并找出在江西省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中创造公共价值的路径。本文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了选题的依据、目的和意义,对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和公共价值管理的研究现状进行综述,同时对研究的内容、思路与方法进行了简单介绍。第二部分主要针对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和公共价值进行了内涵的界定。第三部分介绍了江西省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中的价值选择,主要对江西省文化资源、文化服务政策的独特性以及文化政策的价值选择进行分析。本文第四部分挖掘了江西省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价值偏差,并从价值主体、公共文化服务递送以及公众参与的角度对其进行了归因分析。第五部分从公共价值重构、网络化治理和政治协调的角度提出了纠正政策价值偏差并在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实施中进行价值创造的路径构想。在结语部分对在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中进一步创造公共价值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