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村土地经营权人的法律保护是最大程度释放土地经营权能、实现土地经营权利用价值、调动土地直接经营者积极性的必要保障。对农地直接经营者合法权益法律保护规范的建立,将直接影响我国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目标的实现。但随着“三权分置”改革的不断推广,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逐渐集中到农场主、专业大户、工商企业等新类型农业主体手中,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地承包户的权益得到现有法律和政策更多保护的同时,作为流转后实际占有土地的对象,即农地直接经营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侵害土地经营权人权益的行为非常普遍且形式多样。因此,对农村土地经营权人权益法律保护的研究已经成为法学界必须去面对的一个问题。鉴于此,选择这个题目,对其进行专门的研究。本文由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对“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权能内涵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且对土地经营权人的范围进行了论述,在此基础上总结出土地经营权人在新的“三权分置”背景下应受法律保护权益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提出对土地经营权人进行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第二部分对我国侵害农村土地经营权人权益的行为表现形式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发现当前实践中侵害农村土地经营权人权益的行为比较普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侵害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的合法占有;二是侵害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的自主经营;三是侵占农地直接经营者对土地的经营收益;四是限制农地直接经营者对经营权本身的处分;五是剥夺经营者受补偿以及对其继承人继承权的剥夺。第三部分对侵害农地直接经营者权益行为表现形式进行厘清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出“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村土地经营权人权益受侵害的制度成因。如土地经营权本身界定的模糊不清,对侵害土地经营权人权益的各种行为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梳理,外部配套制度供给不足以及与土地经营权人权益保护相关的规定主要是政策性文件,效力层次低下,缺乏稳定性等。第四部分对加强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人权益保护提出具体的对策。本文认为,在新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路径中,土地经营权人作为农地的直接经营者,对其相关权益的法律保护,不仅需要对其合法权益进行法律上的明确,而且应依土地经营权人合理的权益诉求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保护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