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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强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防控决策风险。”这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对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出的新要求,即要求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我国地方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的建设历程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阶段。2010年国务院《关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将风险评估确立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2012年《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对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