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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范围内公司法改革浪潮的掀起给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的研究提出了新的挑战,而制度内生的现代公司财务理论的发展,使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往往需要认清公司财务行为中内含的制度因素,及其对债权人财务效率的影响。由此,通过选择制度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具有理论上的研究价值和重要的现实意义。资本信用是资本企业的灵魂。资本制度作为公司财务行为中的制度因素,秉承发展的资本信用理念,从资本这一基本层面入手,通过对资本的运作加以规范,保障债权人的根本利益。本文正是选择以资本制度为切入点,以公司法改革为契机,在对债权人利益保护路径选择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研究资本制度在债权人利益保护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和突出作用,探索资本制度的深化改革,从而健全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为债权人保驾护航。本文运用制度内生性公司财务理论,创造性的以资本制度这一内生性制度变量为切入点研究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将注册资本信用和资产信用统一在广义的资本信用概念中,并以之为指导建立债权人利益保护需要的资本信用体制模式;从创新资本理念、探索资本信用体制模式、完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等方面深化资本制度的改革,实现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的不断优化。并结合当前股权分置改革这一资本制度调整内容,通过倡导股改过程中采取大股东以股抵债、大股东用现金赎回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非流通股股东或新入主公司以承担公司的债务为对价等多种途径,实现股改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