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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作为知识经济的主要基础,不仅改变社会经济形态、人民生活方式,更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高速发展的战略性产业。目前,发达国家信息产业的产值占GDP百分比已达到60%左右,信息产业已经成为21世纪全球最大的产业。到2003年,我国信息产业已经连续4年产业规模居各工业行业之首,对GDP贡献率居全行业之首,销售收入比2000年翻一番,整体规模居全球第三,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然而对于信息产业的研究远远滞后与它的发展:对信息产业的定义和行业范畴的界定一直存在争议,对信息产业的产业组织研究一直处于萌芽状态,对信息产业市场结构的基础性研究,如集中度研究至今还是空白。本文通过对现有研究的梳理和补充,给出了信息产业定义和行业范畴新界定,统一了理论上的分歧。在此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的统计标准对重庆市信息产业和中国信息产业进行了集中度、集中与利润率关系的比较分析,初步利用产业组织理论对重庆市信息产业和中国信息产业的市场结构、市场绩效及其关系进行了比较性描述和解释。本文认为,信息产业是提供信息内容和信息服务,以信息的生产、收集、整理、传播为主要目的的服务性行业。其行业范畴应包涵信息服务业、信息内容业两大类,考虑到中国国情和统计研究需要,有时候也可将信息设备制造业归入该行业范畴,构成广义信息产业。根据现行政府发布的统计数据,本文关于重庆市电子信息产业集中度和集中与利润率关系比较分析的结果是:第一,重庆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2001年为低集中竞争型,2002年为低度寡占型,集中度明显上升;重庆市软件业则为低集中竞争型;中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为分散竞争型,且集中度持续下降,中国软件业为低集中竞争型。第二,重庆市电子信息产业(含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业)集中与利润率没有明显相关关系,而中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集中与利润率呈正相关关系。第三,重庆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中企业规模和利润率呈正相关关系,而在软件业中二者关系不明显。上述结论说明,重庆市电子信息产业市场结构与全国水平趋同,集中与利润率关系以及企业规模和利润率的关系呈现反常性,其原因是因为政策因素和非效率竞争造成的市场经济运行不规范,从而使基于市场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绩效相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