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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引证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的话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自然资源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经济腾飞的物质基础。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是当前和长远处理人和自然关系、人的社会关系的一个重大课题。
呼伦贝尔土地辽阔,自然资源丰富,是国家重要的资源富集区、旅游开发区、沿边开放区、生态示范和多民族聚集区。呼伦贝尔富有煤、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铁、锰、钛、铜、铅、锌等金属矿产,硅石、萤石、灰岩等非金属矿产。此外,呼伦贝尔还拥有丰富的水、土地、草场等生态资源,是一个自然资源丰富的“聚宝盆”。
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力支援国家经济建设方针的指导下,呼伦贝尔的自然资源受到粗放式、无限制、过量的开发,带来了一系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突出表现为体制上的受政策推动影响较大,管理上的条块分割和低效浪费,地方政府、开发企业和人民群众之间利益分配不合理,生态补偿机制缺失或不健全。
在呼伦贝尔资源开发的上,应当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和谐开发为原则,以“有进有退、科学发展”为指导方针,兼顾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统筹国家、地方、企业和居民的利益关系,协调资源国家所有权和地方政府开发收益权之间的关系,协调资源开发上的汉民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协调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
实现呼伦贝尔资源的和谐开发,需要从资源开发的管理、资源开发的补偿机制和开发收益分配关系三个方面来进行改革和完善。在开发管理上,按照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同发展;在开发补偿上,明确补偿主体,确定补偿额度,确保补偿规则顺利实施;在开发收益分配上,明确收益主体,规范利益分配流程,建立起使全体人民都能平等地享受社会资源和发展成果、使资源的分配能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制度体系。
呼伦贝尔的资源开发,要突出重点、优化布局、合理开发、注重保护,在矿业布局上,采取点状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的方式,形成一个以煤炭开发转化、有色金属开采冶炼、石油开采转化为主的资源转化结构;在产业布局上做到“四进”“四退”,重点发展集约型能源重化工业、生态型绿色食品工业、开放型进出口产品加工业和现代旅游业,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