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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成本与政府相伴而生,政府维持其基本存在,实现日常运转与发展,发挥其职能,所产生的直接消耗或者间接负担都是行政成本。行政成本的存在是必要的,当下行政成本畸高却也是不争的事实。仅仅关注行政成本畸高是行政成本研究必须突破的认识局限,行政成本不优化则是对行政成本现状的全面认识。行政成本结构不科学,行政成本问责不常态,普通群众对行政成本使用的不满,都应该是行政成本研究所关注的。“三公经费”公开后,更凸显了行政成本的不优化,将行政成本研究推向新高潮。我国政府在诸多场合和文件中都将优化行政成本放到了显著位置。行政成本优化与否,是关系到政府合法性的重要问题,是与全面改革是否有效推进有密切关联的问题,是影响国际形象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现代政府理论是现代行政生态环境对政府发展提出的要求。现代政府理论要求政府是“小而强”的政府,“小”主要指政府的规模、政府的职能范围、政府权力的受限,“强”是强服务,强行动能力的。实现“小而强”的目标,就必然要求将法治、有限、服务和责任理念落到实处。不优化的行政成本与现代政府理念是相违背的,现代政府蕴含着有限、法治、服务和责任理念,在行政成本中都应该得到体现和落实。现代政府理论对行政成本研究的指导意义在于:行政成本的规模应该是有限度的;行政成本的运作应该在法治框架内;行政成本的运用以实现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为追求;要“负责任”使用行政成本。这既是行政成本优化的先决条件,也是行政成本优化的方向性指引。比较研究、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等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为写作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和有力的理论指导,尤其是数据的梳理和运用,极大地增强了文章的效度,理论的运用则使文章有坚实的根基。“三公经费”与行政成本优化关系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既展示了行政成本不优化的现状,也表明了“三公经费”是行政成本不优化的极其重要的构成因素。“三公经费”的高昂,加重甚至造成了行政成本畸高,导致行政成本结构的不优化,充分暴露了行政成本问责的不常态,成为大众对行政成本不满的愤懑之地。透过现象看本质,两者关系展现了这样一种事实——“三公经费”高昂的原因是行政成本不优化原因的重心。这些原因主要体现在思想观念的桎梏,政府规模的膨胀,权力的不受限制,政府职能的扩张和职能重心的偏移,财政预算制度缺陷以及行政主体的主体因素等方面。基于原因探究,在现代政府理论指导下,提出行政成本优化策略,期望达到“一升一降”的优化目标,即“三公经费”必须降下来,政府职能实现成本升上去,从而达到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