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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是决定证券市场能否公开、公平以及公正地运作的重要因素之一,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依据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并进行相应的决策。由于非经常性损益相对于经常性损益具有非正常和非经常性的特征,因此常常被上市公司用来粉饰利润进行盈余管理,以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从而实现自己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仅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而且还会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会计学术界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研究相对较晚,这么多年来虽然对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不断地研究,各国对非经常性损益的会计处理也基本达成了一致,但在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和披露上差异很大。目前上市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来操纵利润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虽然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但是在证券市场中仍然普遍存在,因此研究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和披露,不仅能提高上市公司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还可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文通过研究非经常性损益的概念、界定标准以及内容,对国际和国内的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准则进行比较和分析,从而给出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标准,使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范围更加的明确。通过比较国际和国内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方法,揭示和分析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必要性和现状,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的会计处理,指出我国上市公司在披露非经常性损益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完善的报告披露模式,对非经常性损益的信息使用者可能会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