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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后,全球都处于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地方治理也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国际化的改革运动,从“统治”到“治理”,不仅意味着思想、方式、程序的改变,还意味着民主政治已进入一个新阶段。地方治理运动是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不断发展壮大,是各个国家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形势,更加复杂的社会问题,为增强回应性和抵抗危机的能力,理性的进行分权和授权,打破以往单一中心的管理模式,引导公民有序参与治理的公共管理改革。这种多元化的管理体系在地方治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个时期内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分化,利益格局多元化,社会问题复杂化,价值观念层次各有区别,权力结构也开始分散,我国适应全球地方治理的狂潮,在结合本国特殊国情的情况下,也投入到轰轰烈烈的地方治理运动中。公民权利主体意识逐渐苏醒,不同的公民、公民团体的价值取向都激励着公民、公民团体主动参与到地方治理中去,但盲目、无序非制度化的公民参与不仅对地方治理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严重时会危害社会稳定。本文以乌坎事件为例,旨在突出公民参与的强烈意愿以及公民参与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并试图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本文总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主要阐述选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以及现有的研究成果,主要理论依据。第二部分主要阐述我国地方治理中公民参与的发展历程,各方面的支撑因素,制度供给和特点。本文将我国公民参与主要分成两个发展阶段,一个是传统的公共管理阶段,公民参与从无到有发展缓慢;之后是改革开放后新时期的治理,公民参与不断扩大,开始广泛的出现于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治理活动中,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就经济和政治文化两个方面分析了地方治理中公民参与产生和发展的支撑因素,并介绍了提供重要参与渠道的四个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信访制度、听证制度和基层民主自治制度,以及公民参与的四个特点。第三部分引用了乌坎事件这一案例,并归纳了乌坎事件反映出的现阶段公民参与的种种问题,并就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探讨。乌坎事件反映出乌坎村的村级自治存在村务不公开,缺乏监督,公民参与的渠道也不慎畅通,公民参与的过程也政府缺位。其原因主要包括政府官员的观念误区以及公民的认识不足,复杂的社会形势以及复杂的利益群体的角力所施加的治理压力,参与的层次较低,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性使得制度保障尚有缺陷。第四部分则是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改变观念,进行宣传教育;疏通参与渠道,弥补制度上的漏洞;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保障;引进技术和策略,开拓公民参与的新方法和新渠道,最终达到完善地方治理,构建政府与公民和谐互助的共赢关系,最终走向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