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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环境污染形势也愈发严峻,而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是社会发展、人类生存的必要前提。于是,惩戒非法排污企业的违法行为,遏制住严重的环境污染蔓延趋势,整治严重的污染现状,实现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就成为我国所面临的最紧迫的民生问题。《环保法》在修改之前,其对连续性、继续性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导致排污企业不怕罚,甚至宁愿以罚款换取排污,而原《环保法》的滞后性导致环保部门无计可施,只能依旧有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在高涨的环境权意识、多方社会主体以及行政力量的综合推动下,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按日计罚制度成为创新点和亮点而受到学界和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作为一项新设制度,“按日计罚”承载着万千期待,作为解决连续性排污行为问题的重要手段,对于改善我国环保部门的执法尴尬,矫正违法企业的排污行为,实现环境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制度的构建处于初期起步阶段,相关规定仍存在不足,导致“按日计罚”在实践适用中存在诸多问题,难以彻底实现预期效果。本文在学界已对“按日计罚”制度设置的可行性、合法性和合理性研究的基础之上,首先对“按日计罚”制度的确立进行了系统阐述,分析其出台的推动力和出台前关于“按日计罚”的学理争议,然后对争议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通过对学界观点的合理性以及法条的实证分析,得出“按日计罚”执行罚的属性。其次,在明确了“按日计罚”制度性质的前提下,对“按日计罚”适用存在的问题展开了细致阐述,包括制度设计存在的问题,以及制度适用带来的风险问题,目的在于阐明“按日计罚”制度的适用困境。最后,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构想,根据前文分析的具体困境提出相应的解决之道。探讨“按日计罚”制度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以准则为基础,一方面,提出“按日计罚”制度在适用范围、计罚方式、复查方式等方面的具体完善方法;另一方面,提出裁量基准制度和裁量正义的机制,以期限缩适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