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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法治国家都有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职责,如何应对爆发的公共危机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是否能够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成为一块试金石,检验着每一个国家的法制状况。本文即围绕着这一问题展开论述,试图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紧急状态下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与限制机制。本文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讨论了在紧急状态下的紧急权的行使。这一部分在研究了各国对紧急状态的规定之后,提出了紧急状态的概念和范围。笔者通过对紧急状态的分析,说明了紧急状态下国家紧急权的行使和国家紧急权的特点。第二部分是关于紧急状态下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认识。在分析了公民基本权利的内涵与种类的基础上表述了那些公民的基本权利在紧急状态下是容易受到侵犯的,由此提出了对国家紧急权与公民基本权利之间关系的探讨,两者之间既有对立又有统一。第三部分是关于紧急状态下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如何在紧急状态下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后应该首先考虑的问题,本部分内容从紧急状态下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的法理逻辑入手,列举了紧急状态下公民基本权利的扩展依据和内容,提出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与救济。第四部分是关于紧急状态下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看似缩小了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降低了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程度,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有其内在的法理逻辑而且国家运用紧急权力对公民基本权利进行限制时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这种限制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应有严格的程序、实体、范围和强度的规范,同时还应当受到诸如依法限制原则、利益衡量原则、多重基准原则、比列原则等宪政基本原则的约束。第五部分是构建我国紧急状态下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与限制体系,在分析了我国紧急状态下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后,提出了笔者对制度建设的一些看法与思考,其中谈到了公民应该提高自身的责任感以及在紧急突发事件中的一些法律义务,并从制度方面对完善我国保障与限制体系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