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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了城市化进程,城市边界不断扩大,建设用地需求猛增,城市发展的载体—土地,成了稀缺资源。农地城市流转成为城市建设用地增量的主要来源。农地城市流转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大量土地,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冲击粮食安全、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等弊端。本研究认为,造成这些负面效应的主要原因在于农地补偿费测算体系不完善。因此将农地选择价值纳入农地城市流转补偿标准测算体系,进而调整农地城市流转补偿政策,是完善农地城市流转制度的有效举措。本研究希望通过对农地城市流转的选择价值进行科学估算,为保护农地及保障农民权益、完善农地城市流转补偿标准测算体系以及农地城市流转决策提供依据。本研究具体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研究和讨论:首先对国内外关于选择价值研究的文献进行了追踪和总结。通过总结分析国内外相关研究,对选择价值概念的界定与讨论、选择价值的大小和符号、计量方法以及应用研究等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其次界定了农地城市流转的选择价值内涵并阐述了其理论基础。根据农地城市流转特点即不可逆性、不确定性以及投资时间弹性,界定了农地城市流转中选择价值的内涵。即土地相关权利人可以选择现在不流转土地,而是观察土地市场的变化,等待市地价格上涨时再将农地流转为市地用途,可能得到比现在流转土地更高的价值,这之间的价值差也就是“等待”本身所带来的价值,就是农地城市流转的选择价值。再次,本研究选取典型区域,通过问卷调查,根据均质区域内农地城市流转的方向,采用条件评估法(CVM)、净现值差值法、期权定价法估算了农地城市流转的选择价值。(1)条件评估法(CVM)的研究结果表明,愿意为拥有观望征地价格的情况后在一年后再决定何时被征地的机会而出钱或出工的农户占有效样本总量的60.51%;愿意为保留农地的现有用途以保证未来一年内可以去该场所游玩及进行农地保护而出钱或出工的市民占有效样本总量的75.94%。条件评估法(CVM)研究还显示了不同受益群体以及不同价值衡量尺度的不同选择价值估算结果。最终考虑估算结果的客观性与精确性,条件评估法(CVM)的最终取值为基于市民支付意愿(WTP)计算的选择价值,其值为5.07元/m2。因为受访者不能区分农地城市流转为不同用途市地的支付意愿及受偿意愿,因此,该方法估算农地城市流转为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的选择价值相同,均为5.07元/m2。另外,条件评估法(CVM)运用极大似然估计对双边界式条件评估法中农户与市民的支付意愿及受偿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运用多元线性回归对支付卡式条件评价法中农户与市民的支付意愿及受偿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分析结果均表明相关社会经济信息对农户与市民的支付意愿及受偿意愿有显著影响,符合经济学理论,CVM的有效性得到了验证。(2)净现值差值法原理易懂、计算简便,考虑了推迟农地城市流转后市地价值与初始投资的可能变化,得出农地城市流转的不同方向的选择价值。其中,农地城市流转为商业用地的选择价值为54.73元/m2;农地城市流转为居住用地的选择价值为16.49元/m2;农地城市流转为工业用地的选择价值为10.55元/m2。(3)根据农地城市流转的特性,对应期权的分类标准,本研究把农地城市流转的选择权界定为欧式看涨期权。期权定价法运用经典的B-S欧式期权定价公式对农地城市流转的选择价值进行了评估,其结果为:农地城市流转为商业用地的选择价值为19.11元/m2,农地城市流转为居住用地的选择价值为2.61元/m2,农地城市流转为工业用地的选择价值为4.96元/m2。经分析,标的资产的目前价格、期权的执行价格、期限、标的资产价格的波动率、无风险利率以及红利率对期权价值均有影响。(4)三种方法估算的结果不同但相差不大,因此,对三种方法估算的结果取简单算术平均值得到:农地城市流转为商业用地的选择价值为26.30元/m2;农地城市流转为居住用地的选择价值为8.06元/m2;农地城市流转为工业用地的选择价值为6.86元/m2。(5)根据农地城市流转为不同用途市地的选择价值以及未来农地城市流转方向的概率估算得到农地城市流转的综合选择价值为7.53元/m2。最后,本研究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针对目前农地城市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1)制定征收专项法律,确保征地实施有法可依;(2)明确农地产权主体,合理分配农地补偿收益;(3)正视农地选择价值,提高农地征收补偿标准;(4)完善农村社保体系,丰富农地征收补偿方式;(5)加强征地监管力度,严防补偿资金不良流向;(6)拓宽司法救济途径,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