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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但是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与此同时,社会利益关系和社会各阶层的价值取向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的背景下,土地作为宏观调控的“闸门”,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渐突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作为国土资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规范治理秩序,保障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职责。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更加凸显,土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在通过合法渠道难以及时、足量取得建设用地的情况下,一些法制观念淡薄的基层政府、单位和个人为了自身利益,不惜以身试法,违法占用土地的问题日益突出,不仅阻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还严重威胁到18亿亩耕地红线的保护任务,威胁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显示,截至1996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19.5亿亩,到2006年10月31日,这个数字已经锐减为18.27亿亩,平均每年净减少1240万亩。全国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38亩,其中有9个省区人均耕地面积低于1亩,3个省区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5亩。在全世界26个人口超过5000万的国家中,全国人均耕地量仅比孟加拉国和日本略多一点,排在倒数第三位。 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国土资源执法难、法难执、难执法的情况普遍存在。2010年7月15日,国土资源部统计全国上半年共发现违法用地行为2.2万件,同比下降13.9%。但涉及土地面积11.7万亩,同比上升14.1%。这说明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违法用地比例仍然很高。 在当前形势下,产生违法用地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困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矛盾是什么?如何有效防范和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文章结合包头市近四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现状,深刻剖析了工作中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困难,提出了相应的战略思路和战略措施。希望对包头市以及全国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有一些借鉴和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