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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仕,亦称休致、致政、致事,即交还官职、退休之意。致仕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它萌芽于先秦,两汉时期获得发展,经两晋南北朝与隋,至唐代达到了逐渐完善的地步。论文试图全面考察唐代致仕制度及其实践,把握唐代官员致仕制度运行及其基本规律,进而深入考察唐代官僚政治发展,推进对唐代社会面貌的考察。论文绪论部分对“致仕”及与之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叙述唐以前致仕制度沿革变迁的情形,对前人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并阐述了文章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正文部分共五章。第一章是唐代致仕制度发展演变研究。主要梳理与官员致仕有关的诏令、法规及相关记载,对致仕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演变进行宏观考察。唐高祖太宗时期沿用前代“七十致仕”,给予部分致仕官朔望朝参待遇;高宗时期随着国力进一步增强,扩大致仕官优抚对象,至玄宗时期进士提升致仕官待遇,六品以下致仕官同样享受终身半俸待遇。安史之乱后,唐朝国势衰退,财政吃紧,高低品级致仕官待遇差别拉大,部分致仕官享受半俸半料待遇,而六品以下致仕官则取消半俸,同时不致仕现象大为增多。至唐末政治动荡,致仕制度亦受影响,成为权臣、藩镇谋求政治利益、打击异己的工具。第二章是考察唐代致仕制度内容。主要官员致仕条件、致仕程序、致仕管理机构和致仕待遇等方面分析。按照唐朝制度,年龄与健康是唐代官员是否致仕的基本因素,一方面遵循“七十致仕”传统和制度,另一方面疾病可能导致官员提前致仕,也有部分官员获准延迟休致。受到致仕制度约束,五品以上官员需上表奏请皇帝致仕,六品以下官员需上表报尚书省审核,致仕申请获准后官员上表谢恩。大部分官员致仕后,仍享有一定的待遇,包括提升致仕官阶,礼仪服色与现任官员相等,赐予半俸或半料,遣人慰问等,高级官员死后还有晋阶赠爵、官为供葬、配享宗庙及皇帝“辍朝”等特殊礼遇。第三章考察唐代官员致仕动因等问题。官员致仕主要分为申请致仕、被动致仕和其他因素致仕三类。申请致仕由以下几方面因素导致,一是生理因素,包括年老、疾病、老疾三方面;二是无意于仕宦,包括不乐仕进、知止而退、不胜其职求退、仕途失意等方面;三是政治斗争,包括以退为进、政治避难、对政治不满等方面。被动致仕主要是由于灾异自咎、皇帝勒令、侍奉父母等方面造成的。其他因素致仕包括年老与政治因素兼而有之、疾病与政治因素兼而有之而导致的致仕,等等。第四章主要考察唐代致仕观念。唐朝经济文化发达,社会风气相对开明,人们对致仕问题的看法也有时代特点。尽管“七十致仕”为社会所普遍接受,对于“不及七十提前致仕”及“年过七十,齿力未衰,亦听厘务”都表示宽容的态度,对于致仕后某些特权的消失也都能够坦然接受。唐朝中期以前,年龄未到七十而主动申请致仕的情况,并不少见。当然社会上仍然存在对“年过七十而不致仕”的责难,包括对官员“以退身为难事”的评论、批判“年过七十不伏致仕”之行,以及斥责“年过七十,形神衰耗而不致仕”。唐人对于致仕的态度较为多样化,认同与赞扬、批判与否定并存,对于年过七十、高龄体健官员任职更多地表现出包容与理解。第五章考察唐代官员致仕后“起复”与不致仕问题。从致仕官起复原因来看,有出于政治和军事方面需要,也有出于帝王恩宠,还有个别致仕官的钻营和运作。官员致仕后的“起复”以一次居多,少数官员致仕后有两次甚至多次“起复”任职,如唐休璟、苗晋卿等人就曾多次起复。致仕官起复时多以“本官”任职,也有职事官品阶下降或者提升的情形,多数根据实际需要而定。官员不致仕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不能致仕。官员不能致仕,主要由于请致仕未得允而身先亡、皇帝宠任而不能致仕、能臣受挽留而不能致仕、重臣倚重而不能致仕等方面原因导致。不能致仕官员,其官职与品阶变动,主要有职事官品阶不变、职事官品阶提升、主要职事官罢除三种类型。二是不愿致仕。官员不愿致仕的原因包括年高体健而继续留任、年高体衰却恋栈不退、因其他原因而不愿致仕等。新旧《唐书》中,年七十以上的官员共212人,致仕者仅占五分之二,五分之三官员离世时还在任,未能致仕。从唐代致仕情况来看,“年及七十致仕”不仅是社会共识,也是制度规定。唐代官员在遵行这一制度时,又允许身体健康官员延迟致仕和年老体衰官员提前致仕,反映唐代致仕制度更为成熟和具有相当的灵活性;朝廷对于致仕官员待遇的具体化也体现了唐代致仕制度相对完备。在唐代致仕制度中,级别不同的致仕官享受待遇不同,其等级性是始终存在的。而致仕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官员“不伏致仕”现象始终存在,而权力斗争中失意官员被勒令致仕也是屡见不鲜的,这也反映唐代致仕制度中存在不少有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唐代致仕制度对宋代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本文的特色在于,一方面对唐代致仕制度内容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另一方面从官员致仕观念、官员不致仕及致仕官起复等动态执行层面对唐代致仕进行了具体考察。侧重于透过致仕本身,发掘其背后的政治信息,结合唐代政治形势与背景进行分析,有利于推动唐代政治史研究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