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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从严治党,不断健全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对反腐败工作采取“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着重加强对主要干部、关键岗位干部、高级干部的权力监督。十九届四中全会中提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重点做好高级干部、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提到:要加强对高级干部、主要领导干部、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牢牢抓住“牛鼻子”。高级干部是由党和国家、人民通过选举或任命的方式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是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者,在公职人员与干部队伍中发挥着“领头羊”、“排头雁”的作用,其权力规范行使对于干部队伍建设、国家治理具有积极作用。反之,其滥用权力、以权牟私产生的腐败行为也为国家、人民带来重大损失。因此,加强对高级干部权力监督,督促高级干部权力规范行使,预防高级干部腐败,对于我国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十四五”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具有重要意义。一直以来高级干部腐败以其位高权重,影响恶劣倍受关注。十八大以来在党和国家高压反腐的态势下,落马的高级干部腐败具有什么特点?其腐败的生成原因是什么?为何要采取权力监督来预防干部腐败?如何对高级干部进行权力监督实现较好的监督效能?基于以上问题,本研究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运用案例研究法、混合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借鉴权力监督思想、理论,从十八大以来落马高官中选取101个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归纳、总结,展开研究。研究共包含以下几个部分:(一)对选取的十八大以来101个落马高官案例从七个维度进行分析,总结了十八大以来高级干部腐败的七个特点是:涉案金额多、违纪时间长、涉案人员多、违纪主观能动性强、涉案范围广、腐败隐蔽性更强等;腐败发生原因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权力相对集中,权力异化,权力监督失灵、失效,自我监督弱化;(二)高级干部权力监督与高级干部腐败预防的运行逻辑。本研究通过案例分析发现高级干部腐败生成的原因多与权力监督相关,因此预防高级干部腐败就要着重做好权力监督工作。预防腐败视角下高级干部权力监督的理论逻辑是高级干部是党和国家选拔任命,其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赋权,因此党和国家、人民保有对高级干部权力的监督权。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对高级干部实施权力监督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实践逻辑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国权力监督体系的不断完善健全,反腐“三不”机制的构建、四种形态的运用等一系列实践创新取得了反腐败的良好效果;(三)对高级干部权力监督需构建完善的高级干部权力监督体系,实现对高级干部权力的精准监督。本文从监督主体、监督客体、监督制度、监督方式四个子系统分析了高级干部权力监督体系的构成;(四)提高高级干部权力监督效能需要对每个子系统进行完善,发挥各子系统的正向积极作用形成完善的高级干部权力监督体系,提高高级干部权力监督的效能,实现对高级干部腐败的有效预防。完善高级干部监督方式子系统,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四大监督方式对高级干部权力的主要监督作用,同时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方式的辅助作用,促进各监督方式间的协调统一;完善监督主体子系统需要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完善监督制度子系统需完善高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财产公示制度;加强高级干部自我监督需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对高级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加强理论学习,关注高级干部心理,注重对高级干部心理调适,净化权力运行及监督环境需加强政治建设、涵养政治生态,规范审批程序、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本研究采用量化与质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于十八大以来落马干部的部分腐败案例、忏悔录、访谈进行实证分析,探寻高级干部腐败的特点和成因,进而分析权力监督与腐败预防之间的逻辑关系,构建更为完善健全的高级干部权力监督体系,论述了高级干部权力监督体系四个子系统的构成,并且阐述了对各个子系统的完善路径来提高高级干部权力监督效能。本研究在理论上充实了权力监督理论;在实践上对高级干部腐败预防、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具有参考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