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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作为我国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陕西经济重要一极,民间资本量巨大。其民间资本至少在两千亿元[1]。巨量的民间资本促进了榆林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蓬勃发展,使小贷行业呈现出发展速度快、规模大、数量多的特点。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民间资本“阳光化”的重要载体在缓解榆林市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然而近年来,随着煤价下跌,榆林民间借贷崩盘,榆林市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在低迷的经济背景下,榆林市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重要性也日显突出。如何在经济下行中保持小贷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成为榆林市政府急需解决的难题。本文在对榆林市小额贷款公司政府监管问题的分析中,首先提出了理论基础,界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概念,分析了其特点,并引入了“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论,以及产权理论。其次通过实地调研,全面概述了榆林市小额贷款公司政府监管现状,包括榆林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榆林市金融办监管现状。其中榆林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呈现出发展速度快、数量多、规模大,并以神木县为例进行了案例分析。而榆林市金融办监管现状为初步建立了监管机构、不断完善监管体系、积极推进行业自律。紧接着结合榆林市小额贷款公司政府监管实践,对榆林市小额贷款公司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榆林市小额贷款公司存在法律、监管主体、监管体制方面的问题,并对其表现形式进行了详细阐述。如在监管法律方面存在立法缺失、法律框架不清楚的问题;在监管主体方面存在顶层监管缺失、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在监管体制方面存在市场准入门槛过低、市场运营监管过严、市场退出机制缺失的问题。同时引入吴堡县鑫盛源小额贷款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例,运用产权理论对此案例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本文还介绍了国外小额信贷发展状况,总结了经验,并从其经验中得到启示。最后,本文结合榆林市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包括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性质、健全法律、完善监管主体和改进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