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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加上未富先老的影响,中国的老龄化问题面临着诸多的考验,养老问题日益突出,人口老龄化引发了诸多矛盾,比如,老年人参与经济活动的状况不容乐观,庞大的老龄人口给传统社会保障制度带来前所未有的难度和压力等等。《世界人权宣言》讲到“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各种权利的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依照各国的组织和资源情况而定的。”当然,老年人的权益保护更要得到重视。目前,随着空巢家庭的增多,空巢老人的权益该如何能更好地加以保护,是我们待以解决的问题。在我国的城市和农村都存在大量的空巢老人,但城市空巢老人和农村空巢老人在权益保护方面略有不同,比如,缺少精神上的慰籍是城市空巢老人群体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精神方面的赡养是子女们需要更加注重的,而农村空巢老人则是需要更多生活上的物质帮助,配以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对农村空巢老人权益的保护。所以,应分析了具体的问题,做出具体的对策。空巢老人的权益保护亦成为我国现在和将来必须切实解决的问题。养老,是悠悠千古人们一直面对和思考的问题,而空巢老人在养老过程中缺乏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孔子有云:“人之行,莫大于孝。”孝敬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被誉为德之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华夏文明向来提倡人伦道德,家庭和睦,而今,却有诸多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需要我们面对,如何更大程度地保护空巢老人的权益?笔者试着从法学的角度切入,进而剖析“空巢老人”在养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而从法律的角度加以思考和规定,试图为解决空巢老人的权益保护中的法律问题寻找正确的对策和有效的解决途径。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对“空巢”一词进行界定,然后对空巢老人的涵义和存在的原因等基本情况进行分析;第二部分主要论述我国空巢老人权旖保障的现状,而临的问题以及立法实践,即目前有关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条文有哪些,这些条文存在哪些不足,以此分析出有关空巢老人法律保护的欠缺性和制度的不完善;第三部分是对国外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的借鉴与考察,通过分析国外代表性国家的基本的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提炼国外的做法,得出对我国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保护的有益经验;第四部分则是通过前面对空巢老人存在的现状问题的分析,制订出一些制度能够切实地保护空巢老年人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