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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战争结束,越南实现了国家统一。从1976年到1985年的10年间,越南与其他国家的经济交往极少,基本上只维持了与前苏联的经济交流。自1986年越南开始改革开放以来,越南实行了市场经济,推行了经济私有化及贸易自由化,实施了经济自由化战略和对外开放政策。同时,越南在改善投资环境和完善投资法律制度上也做了极大的努力。在1987年越南改革开放的起步阶段就颁布了《外国投资法》,6年后即1992年颁布了《国内投资鼓励法》,其后于2005年颁布《投资法》来代替上述两法。2005年《投资法》经过9年的实施,暴露出的许多问题与不足。针对这些问题与不足,越南国会于2014年通过了《投资法》修订,更加完善了越南的投资法律制度。尽管进步巨大,然而2014年《投资法》仍然存在一些瑕疵。同时,更好的执行2014年《投资法》、提高越南对投资的吸引力,仍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越南投资法律的发展过程,指出越南投资法律制度长期以来采行内外有别的立法模式。这种模式已经不再适应越南现实国情,阻碍了投资进一步增长,也不符合越南根据国际条约所应承担的义务。在这一背景下,为吸引投资、满足国际义务、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投资法律制度,越南颁布了2005《投资法》。然而该法存在一些不足,并未实现预期效果,这促成了2014年《投资法》的问世。第二部分承接上文,介绍2014年《投资法》的主要内容并对新变化进行评析。本文将2014年《投资法》的新变化概括为六点,即:实行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投资保障机制、简化投资手续、完善投资激励政策、完善投资审批制度及改革跨国投资手续。第三部分指出,虽然2014年《投资法》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仍存在若干局限。关于重大项目投资审批机制以及外国投资者身份认定方面的规定,仍存在改善的空间。第四部分对如何加强2014年《投资法》实施提出建议,指出应当广泛宣传、强化培训、监督政府行为及完善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