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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转型,新的社会治理格局开始出现,我国各级政府致力于转变观念,大力促进社会治理转型,社会自主性不断增强,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政府将社会职能下放,真正做到政社分开。城市社区作为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单元,在治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社会治理格局要求多元管理主体,在这种背景下,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取得了蓬勃发展,发展速度加快,组织能力有所提升,与政府协作能力不断增强,发展前景十分乐观。但是由于我国的国情特殊,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始终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发展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基于此,本文以我国的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作为研究对象,以公民社会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石,结合部分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实际情况,运用文献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和逻辑分析法,指出我国现阶段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以期寻找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对策,从而对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做出有价值的探讨。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过高。我国对于申请登记成为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门槛与一般性的社会组织申请登记没有加以区别,无论是活动资金还是会员人数,严格的条件限制对于城市社区社会组织而言门槛明显过高,这就导致许多实际存在并深社会欢迎的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无法取得合法性身份,难以取得长足发展。其次,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性资源匮乏。组织的发展要以必要的资源为基础,然而我国的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严重缺乏资金、场地和基础设施,组织的资金来源单一且并不稳定,没有固定的活动地点和办公场所,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严重缺乏发展性资源。第三,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政府干预过多,行政色彩浓厚,组织自主性缺失。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国情,我国政府对社会领域干涉过多,对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成立和发展存在管理过严和管理过泛并存的问题,阻碍了组织的自主发展。第四,我国的城市社区社会组织自律性差,自我管理能力不足,在内部规章制度、办事程序设置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也就导致了组织成长困难,发展后续乏力。第五,我国的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人才匮乏。人才通过其创造性活动为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做出贡献,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离不开“人”的作用,然而现阶段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人力资源严重匮乏,更遑论专业人才,这就导致组织的发展缺乏科学性和可持续性。第六,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不均衡,存在着组织规模小、类型单一、资源整合能力差以及缺乏公信力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限制了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在深入分析了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后,本文从法律、政策、政府管理体制、组织治理结构和公民参与五个方面,对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造成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受限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法律制度不完善;二是政府扶持政策缺位,缺乏培育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三是“双重管理体制”的影响;四是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缺乏科学的民主选举和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完善;五是公民参与程度不高,呈现参与不足和总体水平不高的特点。为了解决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结合对存在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本文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构建政策扶持体系、确立良性政府与社会关系、健全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和培育公民参与主体意识等方面提出了推动城市社区社会组织良性健康发展的对策,具体做法为:完善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准入制度,加快城市社区社会组织配套法律建设;施行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制,构建组织外在支持网络;建立政府和社会良性相依,共同发展的新型关系形态;实行科学的民主选举和决策制度,严格和完善财务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扩大公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等。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治理转型的必然要求,通过对其发展问题的分析能够有效地解决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困境,为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助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基层民主,最终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