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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核心。因此,全面提高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增强我国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保证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健运行,成为当前我国乃至世界各国政府和金融业都亟需面临的巨大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提高银行监管的地位、突出银行监管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政府重要公共政策和公共职能之一的银行监管,提高其监管的有效性,从成本和收益两方面着手,结合激励相容理念,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是银行监管的必然趋势。但是,在现实的监管实践中却会出现很多问题,监管当局对监管行为的制定只考虑自身的监管目标,忽视了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对监管效果的衡量也只从自身监管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忽视了整体社会效益是否增加,这些问题都说明监管当局在监管中缺乏与银行机构和社会公众的配合,因此在现实的监管政策实施中总会出现银行机构不主动配合监管和社会公众不积极参与监管的激励不足或者是银行机构钻法律空子的约束不足,所以,在银行监管中引入激励相容的监管理念,充分调动监管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克服不完全信息给监管带来的阻碍,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我们所追求的银行监管有效性是一个尽量使监管主体各方都能实现效用最大化的监管,向着这个目标进行研究和实践,对未来我国银行监管理论的发展,促进金融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我国银行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梳理了银行监管理论的演进,随着近年来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发展,使原来只在管理学中应用的激励相容理论发生了突破性的进展,银行监管理念不再只局限在传统的领域,融合了更多新理念的监管理论在现实中也得到了有效的论证。这种基于激励相容的监管模式充分发挥了市场的能动性,同时又使银行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调动了银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银行、监管者和社会公众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对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银行业发展、提高监管效率、保护公众利益都将产生积极地促进作用。金融工具的创新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为银行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多样化的监管方式也必将朝着激励相容的方向不断前进。所以,对银行监管有效性的研究也就更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界定了激励相容的相关概念,对监管主体之间的激励相容问题进行了博弈分析,同时也对银行监管的有效性进行了成本-收益的规范分析,在统筹全文的基础上,对如何提高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和更好的在银行监管中融会贯通激励相容理念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来自国内外的巨大挑战,提高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可以使我国银行的发展更具竞争性,所以,我们在研究中探讨如何完善银行监管理念,调动监管主体的积极性和提高监管有效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