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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对于犯罪数额有较多的规定,便于操作,利于司法中对于经济、财产类犯罪的认定,并且增强了其可预见性。但是由于数额犯存在着大范围及高频率的特征,倘若对其性质和作用不能充分把握,就更难处理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定罪与量刑。在众多关于数额犯的研究中,其未遂形态是整个研究的重要部分,包括未遂是否存在,以及定罪量刑的相关问题等等。故笔者将在文章中对上述问题进行讨论,希望能为实践中问题的解决找到一点思路。全文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数额犯的基本问题。刑法中明文规定的、以一定的数额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影响因素的属于数额犯,其中数额是一个量化指标,作为一种“情节”因素,能够体现行为的法益侵害性。对于数额犯,可以将其分为结果和行为数额犯,以及基本与加重数额犯。 第二部分,关于数额犯未遂的理论分析。数额犯未遂不仅存在,而且范围广泛,相关司法解释也已印证此观点。肯定数额犯存在未遂,既可以防止轻纵犯罪,又利于实现刑法预防犯罪、教育大众的社会功能。 第三部分,以盗窃罪为例,分析在具体个罪中数额犯未遂的认定及处罚问题。当行为人仅意图盗窃数额较大的财物却未得逞,通常可以认定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但倘若综合全案考虑,属于严重情节的,也应当予以定罪处罚,在考虑数额这一要素的同时,不能忽略其他重要情节因素,从实质正义的角度,结合犯罪中的多种情节,构建“情节”与“数额”双重标准,实现真正的调和。同时,在确定量刑时,也要根据对应原则,采取合适的量刑档次,以真正实现刑法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