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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融资融券交易是境外证券市场普遍实施的一项成熟交易制度,目前,绝大多数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允许融资融券交易。有关资料显示,融资融券交易量占证券交易总量的比重:美国为16%-20%,日本为15%,我国台湾地区为20%-40%。在我国,融资融券业务是证券市场的一项创新业务。2010年3月31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接受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这标志着我国经过4年精心准备的融资融券交易,已然正式进入市场操作阶段。总体来看,我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规范,取得了预期中的效果。试点证券公司稳妥有序的扩大,资本市场各项功能的进一步完善,融资融券业务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作合规,操作流程逐步完善,风险控制实现了“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基本构架,融资融券业务在我国的开展也得到了“准备充分、低调务实、平稳有序、稳步发展”的认可。然而,融资融券交易制度带来的毕竟是我国从来没有尝试过的“做空”机制,在给证券公司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本文通过选取我国首批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试点证券公司——广发证券为例,分别从经营和风险控制两个层面,分析融资融券交易模式的选择和业务的开展,对广发证券在息费收入、业务模式、业务创新上的积极影响,同时分析该业务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通过现阶段业务开展以来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给出相应的对策研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措施,力求在不断探索和革新中,稳步发展融资融券业务,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结合本国证券市场现状,不断提升广发证券的业务创新能力,逐步向国际化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