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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导致我国国内经济遭受严重冲击,在此情形下促进消费以扩大内需尤显重要。我国农村地区蕴含着广阔的消费市场,为发展农村消费信贷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但目前我国农村消费信贷市场机制欠缺、政府干预不足,农村消费信贷存在对信贷客户正外部性激励有限和负外部性约束不足的现状。对信贷客户正外部性激励有限,包括农村消费信贷财政税收投入欠缺、农村消费信贷农村金融创新不足、农村消费信贷抵押担保缺失、农村消费信贷农业保险覆盖狭窄、农村消费信贷社会保障力度不足等。对信贷客户正外部性约束不足,包括农村消费信贷消费征信落后、农村消费信贷风险转移缺乏、农村消费信贷失信惩戒单一、农村消费信贷贷前管理不科学、农村消费信贷贷后还款监督欠缺等。 美国、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等国家拥有完善的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法律机制,并解决了农村消费信贷中存在的农村金融创新、农业保险、农业抵押担保、消费征信、风险转移等诸多难题。其构建了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动态激励法律制度、商业化运作法律制度、农业担保法律制度、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等完善的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法律制度,这些针对信贷客户的激励与约束法律制度应当为我国农村消费信贷的发展完善所借鉴。 我国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可以运用外部性理论去解释和解决。经济法应当在坚持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及经济公平原则的前提下,借鉴国外有关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法律制度有益经验和经验教训,通过对农村消费信贷客户正外部性进行法律激励,解决农村消费信贷中存在的对信贷客户正外部性激励不足问题;通过对农村消费信贷客户负外部性进行法律约束,解决农村消费信贷中存在的对信贷客户负外部性约束不足问题,从而纠正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存在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实现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除绪论与结论之外主要分为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农村消费信贷促进中对信贷客户激励与约束法律机制的一般理论。本部分阐述了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法律机制的理论基础,从激励与约束协同规制的视角分析了农村消费信贷促进中对信贷客户正负外部性的解决问题。 第二部分为我国农村消费信贷促进中对信贷客户激励与约束法律机制现状及不足。本部分分析了我国农村消费信贷相关的财政税收、农村金融、抵押担保、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法律激励制度的现状与不足,以及我国农村消费信贷相关的消费征信、风险转移、失信惩戒、贷前管理、贷后还款监督等法律约束制度的现状及不足。 第三部分为国外农村消费信贷促进中对信贷客户激励与约束法律机制的实践考察及经验借鉴。本部分考察了美国、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等四个国家的农村消费信贷促进中对信贷客户进行激励约束法律机制的现状并提出了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 第四部分为我国农村消费信贷促进中对信贷客户激励与约束法律机制的完善.本部分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农村消费信贷促进中对信贷客户的具体激励与约束法律机制的完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