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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是创新资源和要素有效汇聚、深度融合的一种创新模式,对国家创新战略实施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在国家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大力推动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有机结合的背景下,作为长期植根并服务于我国国民经济相关行业产业领域的行业特色型大学而言,主导并构建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同体参与的协同创新联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在这其中协同创新合作伙伴选择则是具有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直接影响协同创新绩效和目标的实现。故此,本文对以行业特色型大学为主导的协同创新中的合作伙伴选择的基本特征、动力来源、影响因素、评价指标、评价模型等问题开展研究。本文以界定行业特色型大学内涵为逻辑起点,在界定行业特色型大学协同创新合作伙伴内涵的基础上,建立了行业特色型大学合作创新合作伙伴关系网络框架,分析了协同创新合作伙伴关系的创新网络特性,揭示了行业特色型大学在合作网络关系中的主体作用,探讨了行业特色型大学协同创新合作伙伴选择的主要特征。在此基础上,从外因和内因两个角度,研究了行业特色型大学协同创新合作伙伴选择的动力因素,进而构建了行业特色型大学协同创新合作伙伴选择的动力机制模型,以及行业特色型大学协同创新合作伙伴选择模型。本文在揭示选择协同创新合作伙伴动力因素的基础上,重点对行业特色型大学协同创新合作伙伴选择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结合文献梳理和访谈调研,提出并阐述了影响行业特色型大学选择的主要因素,形成了相关研究假设,进而构建了行业特色型大学协同创新合作伙伴选择影响因素概念模型。运用结构方程模型(SEM)对影响因素模型进行了验证,验证并进一步分析了影响合作伙伴选择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运用GEM法筛选确定了行业特色型大学协同创新合作伙伴选择评价指标体系。本文提出了行业特色型大学协同创新伙伴选择的综合评价模型。将层次分析法与熵值法相结合,提出了一种确定评价指标权重的主客观联合的方法,采用基于联系度思想改进的TOPSIS作为确定选择排序的方法,构建了基于AHP-联合赋权和联系度改进的TOPSIS法的行业特色型大学协同创新合作伙伴选择的综合评价模型。在使用相关数据的基础上,以行业特色型大学H为验证对象使用构建的评价模型进行了综合评价和实证研究。本文最后在前面理论阐述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行业特色型大学选择协同创新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和深化提出了对策建议。从保障协同效果和目标实现的角度,构建了沟通机制、学习机制、利益机制、预警机制等4个发展与保障机制;从推动行业特色型大学协同创新深度开展的角度,提出了完善协同创新法律体系、加强协同创新财政支持力度、推动高校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等3个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