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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经济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融入全球经济。国家突出产业政策、淡化区域政策将成为必然趋势,开发区原有的政策优势将逐渐消失,是否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是外商能否投资的极为重要的因素。开发区要想在经济上腾飞,必须贯彻招商引资第一,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和方针,首先搞好基础设施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这样就能增强开发区核心竞争力,实现开发区从依靠政策优势向依靠投资环境综合优势的转变。而随着开发区基础设施的加快发展,各开发区都必然遇到同样的问题:如何解决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本论文针对开发区(纯公共物品即没有特许经营权)路网建设,在研究国内外现有的融资模式的前提下,结合我国现有政策、法规分析指出BT模式已经不适用中国等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在借鉴BT、BOT等融资模式基础上,根据埃利诺·奥斯特诺姆提出的公共产品提供者与生产者分解理论,提出了具有较强推广性的开发区基础设施融资BT+新模式。在文中还独创性提出经营性用地空转筹资模式,对于推动开发区建设良性快速发展有重要意义,并且针对BT+模式提出了可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