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集体谈判,作为从西方引进的舶来品,在发达国家已有很成熟的经验。随着我国成功加入WTO,改革进入深水区,市场化程度日渐深入,劳资矛盾开始凸显,各类劳动争议事件层出不穷,因此,我国参照了西方经验,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政策,期望通过劳资双方的协商对话,对工资分配问题形成共识、达成协议,解决劳资争议、协调劳动关系。自1994年工资集体协商政策在广东试点近二十年来,已在全国地区得到了广泛执行,就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Y市H区来看,由于该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劳动关系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特征。尽管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了该区95%以上的企业和职工,但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仍时有发生,各类劳资矛盾和劳资争议呈增长趋势,工资集体协商政策并没有像预想的那样,达到实现劳资双赢、构建和谐社会的初衷。为探寻工资集体协商政策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的原因,本文以政策执行理论为分析基点,并基于协商民主理论、利益博弈理论、社会治理理论,通过对政策文本的解读和对执行现状的分析,找出造成执行困境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对地方工资集体协商政策执行提供借鉴。本文首先对工资集体协商政策文本进行了解读;随后对Y市H区工资集体协商政策执行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梳理出四条困境:一、工会代表性不足,二、职工缺席协商过程,三、地方政府单纯追求数据,四、资方对政策不遵从;接着分析了造成困境的原因:一、政策本身缺乏科学性、刚性和配套性,二、政策执行机构中地方政府受的绩效观和利益的驱使、工会的职能有效性发挥不足,三、政策目标群体中资方的自身角色局限和劳方的有效参与积极性缺失,四、政策执行环境中劳动力市场的不平衡及协商民主氛围的缺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优化工资集体协商政策执行的路径设计:一、完善政策的顶层设计,二、改革政策执行机构,三、提升目标群体的遵从度,四、营造政策执行环境;以期通过对影响政策执行的几大要素的改进来突破工资集体协商执行的困境,切实保护职工利益,实现劳资双赢,彰显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