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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法学与司法的多元发展是不可忽视的重要趋势,因为社会分工日益精密、科学技术不断创新,各种社会活动与人类的生活型态也随之变化,无论是解决民商纷争的民商司法,或是处理犯罪问题的刑事司法,都必须随着社会与人类生活的变化而进步。无论从应然面或实然面观察,刑事司法的多元化是必然的趋势,因为人类文明持续进步,愈发注重理性思考与科学发展,正逐步改变以刑罚作为回应犯罪的主要方式,而将犯罪问题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来通盘考虑,以缜密且多元整合的刑事政策来抗制犯罪,以包含各种刑罚与非刑罚化措施的司法处遇来对待犯罪人。在刑事司法多元化的实践上,少年司法是其中拥有最完整体系的一种制度,少年司法从立法宗旨、执法理念、收案范围、审理方式、司法处遇到前科涂销等等,与一般刑事司法有极大的差异,可以说少年司法具体而微的呈现了刑事司法多元化的风貌,堪为刑事司法多元的最佳示范,所攻占的滩头堡也成为刑事司法多元化的重要契机。本文共分五章节,第一章探讨刑事司法多元化的潮流与趋势,包括研究动机与目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范围、论文之架构,并就刑事司法多元化、处遇、个别化处遇、观护等专有名词进行概念定义,俾利本文后续的进行。第二章刑事司法多元发展视野下的少年司法。省思刑事法的古典报应一元化理论,近代刑法惯以刑罚作为回应犯罪的主要方式,并非出于理性,更多是因为社会的法律情绪与意识形态的心理依赖,并就少年司法与普通刑法在本质上加以区别。事实上,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与犯罪学理论研究有密切的关系,都是以效率作为核心价值,在刑事司法多元化的观点下,形成一些具体的制度以及多元化的程序与处遇。第三章各国少年司法的实践与演进比较。当代主要国家的少年司法制度,除了延续福利模式之外,并融入了社会防卫思想,美国近年的严罚政策引人注目,然而惩罚模式并不能解决少年犯罪的问题,只有采取个别化处遇才能有效降低少年再犯,并使少年顺利复归社会。但是惩罚性质薄弱的处遇措施,突显了少年司法的福利性,降低了少年司法的司法性质,少年司法也必须满足一些主客观条件,才能顺利实施。第四章台湾地区少年司法实践之探讨。有效率的执行少年司法制度,必须凭借完整的制度、专业的工作人员以及个别化的处遇措施。台湾实施少年司法新制十余年来,少年犯罪案件量降低一半,再犯率也显著减少,本章特别对于少年法院之组织与人员进行介绍与检讨,并对少年司法处遇的内容作一概述与分析。第五章以少年司法的挑战与变革代结论,总结本文之理念,并对少年司法面临的一些问题,例如少年犯罪恶质化的社会观感、实施少年司法的客观条件、少年司法如何整合社会资源与家庭责任等,提出建设性意见作为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