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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监护制度是一项既古老又具有时代气息的私法制度,在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与改革后,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理论体系。随着社会制度的变迁及理念的转变,成年人监护制度正从纯私法领域走向具有公法性质的社会法领域。古今中外对成年人监护制度进行理论研究的学者很多并且有些研究成果已经转化为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法律的局限在于它的滞后性,社会基础的变化及人类生活形态的日益丰富,人们对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探索是永远不会有止境的。本文在总结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参照国外的成年人监护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从四个部分对成年人监护制度进行探讨。第一部分是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概述。主要是对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发展历史和基本理念进行介绍,探究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新理念及发展趋势,为其进一步完善进行必要性的分析,为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改革做理论上的准备。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国外对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改革实践中取得的成果及对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立法实践的启示与指导。大陆法系国家在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改革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我国深受大陆法系法律思想的影响,这些国家的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改革成果值得我国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就成年人监护进行的探索对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研究是一种有益的补充。第三部分对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现状的分析,指出我国现行立法与法律实践中的不足之处,有助于具有针对性的对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进行整理与完善。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不足之处主要有四方面:理念的滞后、立法体例不科学、实体内容规定过于简单、程序上缺乏可操作性。第四部分在整理分析中外法学家及学者研究的成果并借鉴国外成年人监护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笔者对已有的成年人监护制度理论的理解,对我国现行法律规范的不足提出改革与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