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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现如今我们已经步入了信息社会的时代,信息资源也就成为信息社会的主要命脉。当今政府部门掌握着全社会大量的信息资源,所以公开政府信息,做到政府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则是党和政府为打造“阳光”政府,建设公正、廉洁、透明、高效的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政府信息共享对于推进我国的法治进程、建立透明廉洁的政府、保障社会公民的知情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政府的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我们广大人民群众也能够深切地感受到我国政府在信息资源共享中所取得的进展。我国在2007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府信息共享的基本事项和具体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此条例的颁布极大地推进了我国政府信息共享工作的顺利开展,由此可见,政府信息共享工作将迈开新的步伐,展现出新的面貌。但是,由于我国政府信息共享工作还处在初步开展阶段,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也是在所难免的,并且在实施条例的过程中肯定会出现一系列事先意想不到的诸多问题,这样一来就需要采取一些相应的配套措施来规避这些问题,从而保证我国政府信息共享工作的有效开展。因此,为了更好的贯彻和执行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国政府信息共享工作的开展,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我国政府信息共享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做一些深入地分析和探讨。因此,本文在吸取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政府信息共享建设做了初步系统的研究,以求做整体上的把握。全文由六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绪论,主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选题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政府信息共享的基本内涵,阐述了政府信息共享的概念、特征及意义;第三部分主要阐述政府信息共享的相关理论基础,以及政府信息共享的条件和原则;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了我国政府信息共享的发展历程、发展现状及其所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从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政府信息共享所产生问题的原因;第六部分在相关理论的指导下,提出了推动我国政府信息共享发展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