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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中期以来,服务业逐步发展成为发达国家三大产业中所占份额最大的产业,全球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0%以上,即使是中低收入国家也达到了43%的平均水平。对于新疆而言,2011年服务业生产总值为2245.1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3.97%,远远低于这一平均水平。随着第一产业走向市场,急需大量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新疆农副产品主要以初级产品为主,附加值低,深加工能力弱,阻碍了农业服务业的发展。新疆工业发展较快,主要依靠石油化工业等重工业拉动,而工业产品创意设计、研发等环节和产后的营销、外包、物流环节基础都较为薄弱。而且还存在着内部层次结构和区域结构严重不平衡等问题。新疆主要以传统的教育、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运输仓储和邮电业、批发和零售业为主,而新兴服务业,特别是生产者服务业发展的相当缓慢。新疆各地区服务业发展不均衡,天山北坡经济带,尤其是乌鲁木齐市的服务业发展较为迅速。并且新疆服务业绝大多数是没有形成产业集群的中小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不高。因此服务业对于新疆经济的支持作用并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首个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指出2010年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三个产业生产总值的比重要提高4个百分点,成为三次产业中所占份额最高的产业。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19省市项目援疆的背景下,加快服务业发展,特别是生产者服务业的发展已经成为优化经济结构、为项目援建和产业链对接提供支持的基本途径和必然选择。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如何运用税收政策更好的支持服务业特别是新兴服务业和生产者服务业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正是基于上述背景,全文仔细梳理了新疆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模和行业、空间及就业结构,分别归纳关于现行服务业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并且借助计量经济模型,研究税收政策对新疆第三产业各层次的动态冲击影响,实证结果得出短期内新疆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饮业的税收收入对其产业增加值较为敏感,而长期内金融业、房地产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税收政策会对产业增加值有持续影响。最后提出促进新疆特色服务业发展的分产业、税种、区域的税收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