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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司法制度是现代司法制度的产物,也是一个国家法治进步和文明的标志。我国的少年司年法制度从起步至今,在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取得了显著成效。创立、实施这一制度,司法人员经历了艰难的探索,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付出了心血和汗水,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要从民族和国家未来的高度入手,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中央将改革和完善少年司法制度作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不断发展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司法制度,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少年刑事审判制度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历史来看,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是以法院的少年刑事审判制度为发端的,通过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带动侦察、起诉、辩护、执行等阶段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既是历史的经验,也是当前完善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主要思路。因此,本文从我国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历史演进出发,回顾总结了我国少年刑事审判制度的实施效果和积累的成功经验,在比较分析成败得失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发展的滞障在于少年刑事审判立法缺失和少年刑事审判组织不完善,这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至今没有从成人司法制度中独立出来的重要原因。此外,少年刑事审判程序不健全、不规范,少年刑事审判政策执行力度不足,少年刑事审判的配套机制不完备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少年刑事审判制度的进一步发展。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从树立少年特殊保护的审判理念,制定独立的少年刑事法律,加强审判机构和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在审判程序和裁判方式上引入协商模式,改善少年审判的司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少年刑事审判制度的设想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