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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近30年来,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中国的城乡发展和社会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尤其是广大中低收入者从改革中得到的利益相对有限,特别是近10年来,占人口大多数的社会中低收入阶层的生活没有大的改善。随着当前中国社会转型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不断弱化,城乡居民的就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现存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正面临着日趋严峻的形势,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中低收入阶层民众对社会保障的迫切需求,广大农村居民和一些社会弱势群体还没有真正被纳入到既有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缺乏必要的基本社会保障。因此,在当前统筹城乡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条件下,要真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实现社会和谐,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保证全体国民共享发展成果,就必须从城乡的基本社会保障建设方面入手,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和未来趋势,不失时机地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城乡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的“基本生活,基本养老,基本医疗”这三方面的基本社会保障问题,保证城乡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者最起码的“生存权”,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本文运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以及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对中国城乡基本社会保障的研究和对西方发达国家基本社会保障建立与发展的考察、比较,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分析了中国城乡基本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必然性。在此基础上,本文从中国城乡基本社会保障的历史变迁和发展现实出发,分析了目前中国城乡基本社会保障面临的困难和制度缺陷,以及未来改革需要完善的地方,并根据中国的现实国情和西方发达国家基本社会保障建设的经验以及中国基本社会保障未来的发展趋势,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并重的研究方法,把人口老龄化、社会转型、经济发展、劳动就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基本社会保障的建设相联系,综合分析了中国城乡基本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深入探讨了构建城乡基本社会保障一体化体系的切入点,评价指标和具体的制度设计,提出了符合中国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发展需要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论文的逻辑框架上,本文分为六章。第一章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分析了研究城乡基本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必要性,对基本社会保障和城乡基本保障一体化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基本社会保障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城市化和工业化程度不高的条件下,为尽可能地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解决城乡居民,尤其是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的问题而向低收入者和贫困群体提供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它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目前发展比较全面的社会保障,不具有人们通常理解的社会福利的性质,只是一种比较初级的社会保障;城乡基本社会保障一体化就是指在目前中国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后期,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化与工业化并行,城市社会保障和农村社会保障还存在较大差异,短期内还不能实现完全意义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条件下,结合未来中国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前景,为保证城乡居民应有的“人权”(生存权和发展权),解决他们最基本的生存、养老、医疗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协调城乡发展,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而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实施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第二章从基本社会保障理论的演变与发展出发,分析了西方发达国家基本社会保障的三种模式和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基本社会保障面临的困难和改革措施,以及对中国基本社会保障建设的启示;第三章,第四章分别分析了中国基本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状况和制度缺陷,城乡基本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五章作为论文的核心部分,在前面章节的基础上,设计了城乡基本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基本框架,详细论述了城乡基本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切入点,城乡基本社会保障一体化的评价指标和城乡基本保障一体化(基本养老保障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一体化)的制度设计。本文的第六章以实现城乡基本社会保障一体化为目标,依据中国当前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建设的现实和未来发展趋势,提出了强化政府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的职能,加强《社会保障法》的立法,改革财政税收体制,积极探索博彩业等其它筹集资金的方式,充实基本社保基金,探索农村土地改革的新途径,实现农村土地产权的合理转让和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多种途径扩大劳动力就业,以及积极引导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等城乡基本社会保障一体化的配套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