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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拉动农村经济发展,我国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的文件,决定在全国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工作,进而出现了“大学生村官”这一新型流动性、特殊性群体。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政策已有八年时间,此群体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新鲜血液,增添了活力;但同时也伴随出现了很多新型问题,比如国家及地方制定的村官政策的落实问题、社会对大学生村官的认识不足及大学生村官自身的定位不准确等,以再就业问题尤为突出。大学生村官的聘期为3年,最多2个聘期,已期满的大学生需进行二次择业,我国对再就业方向方面发布了《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14号)相关文件,明确大学生村官的“五条出路”即:留任村干部,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和继续学习深造,然而这五条出路在各个省份有着不同的表现方式。对此,本文结合云南省民族地区特点,对云南丘北县、剑川县、罗平县等8个县的大学生村官进行现状和再就业相关方面的调查,具体分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大学生村官期满后就业选择及其特点,同时对比江苏宿迁市期满大学生村官现状;并对云南省大学生村官进行了SWOT分析,从制度设立,政策执行,社会支持和个人努力这四个方面深入探讨了影响大学生村官再就业的相关因素。对此提出相关建议:完善对大学生村官再就业的政策支持,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加大政策执行力,对大学生村官的质量严格把关;严格考核机制,提高大学生村官的综合竞争力;集中社会多方力量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和再就业;利用大众媒体和舆论导向,宣传大学生村官成功事迹,传播正能量,鼓励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改变观念,引导大学生村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制定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为促进农村建设和缓解大学生就业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