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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农业大国,解决好“三农”问题是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我们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我国已启动鼓励农业生产的改革措施,随着我国粮食连年丰收,农产品供给不再是绝对短缺局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粮食补贴由原来流通环节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全国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市场化运作,由此带来对原有农产品增值税政策的实践性冲击,现行的农产品增值税政策已经滞后于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我国实行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由于税负转嫁容易的特点,现行增值税虽然对农产品采取了较多的优惠政策,但从中真正获利的是收购厂家或经销商,农民并没有真正减轻负担,进而制约了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的产业化发展,最终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本论题试图从揭示我国农产品增值税现状与问题出发,基于我国农产品生产、加工与贸易面临的形势,通过国际农产品税收制度的比较并借鉴其好的做法与经验,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本论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阐述了本论文写作的意义、研究方法等;第二章对我国农产品增值税制度进行理论分析,为进一步研究做理论铺垫:第三章从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等各个环节着手分析、揭示现行增值税政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第四章运用调查法、文献研究法等对现行农产品增值税制度进行研究,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第五章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农产品增值税制度改革措施。通过分析,本文认为:针对现行农产品增值税税制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应调整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改间接优惠为直接补贴;完善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机制,统一扣除率;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率,增强国际竞争力,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应本着“少取、多予、放活”的原则,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在改革完善税收制度过程中,用税收制度推动“农民减负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