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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诸多民众关心的社会问题中,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长期居于首位,它也同样一直是各国社会和政府部门所面临的最为重大的挑战之一。“疯牛病”、“毒奶粉”、“毒胶囊”、“地沟油”,这些耳熟能详的名词背后是我国食品药品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在这些重大事件的背后,无一例外不折射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严重问题。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相对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应对机制。由于其启动时间早、法制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成熟、经费充足等原因,这些国家及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应对机制相对发达。而我国这方面的研究历程很短、对应的行政监管体制和法律规范建设匮乏、相关法治理念宣传不到位,造成我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应对解决机制落后西方发达国家很多。为了扭转这一局面,国家在这一方面集中投入了大量人力和财力。同时立法机关也对既往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体系作出了有关调整;政府在自身职能部门的工作中进行大量的改革,提升有关政府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防范意识,从某些角度上来看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的。但是结合当今中国的实际情况和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横向比较,仍然必须承认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监管体系仍存在重大的差距。综上所述,本文依据个案体现出来的我国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问题,围绕浙江地区所出现的典型案件,分析其社会原因,提出了整合监管资源、畅通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运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系统,综合改善监管队伍素质等方面的防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