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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民族的法律是他的精神状态和性格的明白无误的见证。
中国民族对法律制度的追求历史久远,民族性格造就了中国民族的法律文化;汉以降自武帝始,中国法走入“礼”、“刑”(法)并存互溶的二元结构的历史轨道,并朝朝相沿至辛亥年末;礼、法共溶的法律文化同样造就了中国民族与外国民族迥然不同的民族性格。民族性格决定了民族的法律历史走向。
本文从民族性格与法的内在联系入手,以历史的、逻辑的、实证的方法揭不中国民族性格与法、法治的关系,在历史的烟氲中探索当代中国法治的路径。
本文主体部分由八章构成:
第一章:绪论
介绍本文选题及研究意义,分析现状,提出本文的研究方法,从民族性格与法的关系的历史脉络中,探求二者得内在关联。
第二章:中国民族性格特征及形成因素
本章着重论述了中国民族性格特征及其形成的各种因素,概括了民族性格、分析了塑造民族性格法及其存在的文化、政治、环境、经济等因素以及这些素在民族性格形成中的作用。
第三章:涵养中国民族性格的重要因素--“法”的起源
本章介绍了法的起源学说,着重论述了中国古代锻造民族性格的民族规则体系--“刑”(法)与礼。从中国法的源头探索法对中国民族性格锻制、定型。简略比较外国“非礼”国家民族性格与中国民族性格的不同特征。
第四章:民族性格与法及其价值的内在逻辑
从民族性格所含因素与法的价值目标追求的同一性,揭示民族性格与法的内在联系。民族性格所涵盖的道德、正义、公平等内容无不是法的价值追求。以此揭示出民族性格与法相溶共生的逻辑联系。
第五章:民族性格探索、求变精神促进中国法律近代化
民族性格的探索、求变特点,让中国民族在历史转型的关键时期,进发出远古对法的积极追求的变革的思想火花,体现在早期民族精英身上的不屈的、勇于探索的民族性格,决定了他们通过革命手段,改造社会制度。在社会革命中探索近现代民族行为规则,学习外国民族的先进法律,促进了中国法律的近代化。
第六章:民族性格特点决定了新中国法制及法治之路的曲折
新中国对法制既有过积极的探索,也有对法律的抛荒年代。但随着时代的变迁,民族性格中思变、求新等久已休眠的法的因素渐渐被法治的时代唤醒,激发出全民族对法的热情。中华民族在多年的探索中经徘徊、摇摆之后选择了法治的治国方略。
第七章:民族性格等因素导致法治尴尬
自远古至今的法及其它因素的挤压下,中国民族性格中法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等价值、观念的空间已很狭小,甚至被强压至休眠。这种民族性格语境,社会成员在自己的行为及对自身之外的事物评价时,时常偏离法的轨道,甚至背离法的要求,此种国情,必导致当代法治的尴尬。为实现法治,我们必须摆脱法治窘态的心理障碍,积极挖掘法治尴尬的原因,促进法治的进程。
第八章:民族性格语境下中国法治建设路径
中国民族选择了依法治国路径,尽管充满艰辛与困难,但是必须找寻民族性格在的传统的对法治具有积极意义性格资源、政治、司法资源等,因势利导,充分发挥民族性格中法治因素作用,力求早日实现中国的法治,助推民族的复兴与崛起。
中国民族由辉煌而堕入鸦片战争失败后的百年屈辱,在列强铁蹄践踏的痛苦中,中国民族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先进的民族精英首先复活了民族性格中自强、不屈、探索、求变等积极的性格因子。中国民族内破陈腐的旧制,外抵列强的入侵。在艰难曲折中探寻中国民族的行为规则,面对林林总总的社会规则体系,中国民族在痛苦的阵痛后,终于娩出了法治的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