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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目的是丰富我国教育资源,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增强我国教育的国际化优势。国内中外合作办学始于上世纪80年代,经过多年发展,从中外合作类的高等教育院校毕业的学生至2020年底已增加至250万人。随着中外合作高等教育院校数量的不断增多,中外合作办学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力也随之攀升,但在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类问题,中外合作办学的社会效应一度遭到众多质疑。如何切实解决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当前所面临的诸多困境,充分发挥中外合作办学优势,需要有关部门优化现有监管制度,对已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进行动态监督,通过科学规范的监管制度来保证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方向不偏离办学初衷。科学且完善的监管制度能够大幅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考量监管的目标、监管的工具和监管的效应是否符合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定位,能否切实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实现高质量发展,依然值得重新审视和全面思考。基于此,研究对我国当前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制度进行全面分析,回顾其发展历程,明确监管制度在中外合作办学事业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效用,探究制度结构,明确监管目标。与此同时,就下列问题展开分析,监管效应如何衡量?受哪些因素影响?如何有效地优化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制度使之发挥积极效应?研究将J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现状作为研究个案,以监管制度的构成因素为切入点,对我国当前所实行的中外合作办学制度进行了文本分析和实证研究,以优化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现有监管制度为目标,依据制度变迁理论、公共治理理论等明确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应对其进行深入剖析,在充分借鉴国外跨境教育监管措施的有益经验及吸取其教训的基础上,思考如何采用科学、合理、有效的监管工具,形成政府外部监管和高校内部自治相结合的监管模式,进而为提高监管制度的有效性提供参考,并为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内涵式”发展,推进我国高等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做出努力。论文内容涵盖以下三方面:第一,结合国内外现有相关理论对我国所实行的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制度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运用制度变迁理论作为主导理论依据,通过制度变迁的行为主体、动力来源、变迁路径等方面分析社会制度发生变化的内在原因,对监管制度在我国中外合作办学事业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展开探究,回顾其发展历程,明确不同发展阶段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制度的特点及内容,进而揭示现有监管制度存在的合理性与不足之处,并设想制度的未来走向。其次,从监管制度的几个主要构成要素入手,将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的依据对监管主体、监管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以及监管环境展开分析,明确各自的缺陷与不足。再次,依据资源依赖理论解释各级政府与高校彼此之间的依存关系,在行政隶属关系的基础上,思考各级政府如何扶持高校办学,高校又如何获取外部资源来提升办学能力。最后,依据意识形态理论中的组织文化理论结合不同办学类型的特点与办学目标为其制定与其发展需求更为贴合的校内监管制度。在分析中外合作办学所处的多元文化背景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的同时,保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提高教育质量并凸显办学特色和办学效益。第二,对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制度的问题及成因展开分析。研究揭示了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制度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如权责分属不清、工具有限、环境不利、监管制度与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目标不契合等。并进一步明确了问题成因,即中外合作办学监管权力分属后的执行情况与预期不符,地方政府对中外合作办学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严重的权力缺失与监管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学校自我监管意识不足与监管能力不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具预期设定与现实效力存在冲突;中外合作办学监管环境良性需求与现实情况复杂存在矛盾等。这种情况致使现有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第三,推进全球教育治理现代化已经成为各国发展的共识,国外跨境教育及其监管制度的有益经验值得我们深入探究和学习,其教训也值得我们吸取。研究对国外所实行的跨境教育监管模式进行深入分析,结合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目标与需求确定监管制度的核心要素,以监管目标的确定、监管权力的划分、监管工具的完善、监管制度的落实为着手点,对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制度的生存环境与发展路径等进行深入分析,明确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为其改进提供具有参考性建议。我国地域宽广,中外合作办学涉及到不同区域,各地办学差异化明显,研究选择东北地区的J省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高校为调研对象,借此探讨我国在推动中外合作办学事业发展过程中所使用的监管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研究的目的是为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制度,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的有序发展,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推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进程,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