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面对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局面和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内在需要,我国应当尽快制定和出台反垄断法。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扶植起的我国电信、电力等公用企业迅速发展壮大,逐渐形成一统天下的垄断局面。公用企业反垄断问题成为我国反垄断法制定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公用企业是否需要受反垄断法规制?在公用企业的非自然垄断领域如何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并由反垄断法进行规制?在其仍属自然垄断的领域如何实现反垄断法有力规制和政府有效管制的结合?这是本文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全文包括前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结合公用企业从传统认识到现代认识的变化过程,对公用企业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界定,并对其本质特征进行了分析和阐述。同时,对公用企业政府管制和反垄断法规制的立法政策选择作了简要介绍。 第二章公用企业的严格政府管制和反垄断法规制的缺位。在考察公用企业政府管制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探讨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并对实践进行评价,指出政府管制的作用及其缺陷,为公用企业反垄断法规制的介入做铺垫。 第三章公用企业的放松管制和反垄断法规制的介入。着重于对“从垄断到竞争”、“从部门豁免到反垄断法规制”的考察和分析。放松管制运动以引入竞争机制为特征,在法律上则表现为反垄断法对公用企业竞争行为的规制。 第四章公用企业政府管制与反垄断法规制的汇合。指出放松管制将引发再管制的思考,反垄断法的介入并不是对政府管制的完全取代。反垄断法规制日渐加强,但政府管制并未终结,两者在相辅相成中完成对公用企业市场竞争行为的规范。 第五章具体分析了我国公用企业的政府管制和反垄断法规制问题,从宏观上对我国公用企业政府管制和反垄断法规制提出相应建议;同时,从个案分析的角度对我国电信行业相关制度模式选择进行实证分析,验证本文基本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