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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年离婚率的持续上升,如何抚养子女,尽量减少离婚对子女的伤害,最大限度的保护子女的利益,早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虽然离婚不可避免,但如果离婚后对子女尽到足够的抚养义务,提供良好的照顾和支持,那么离婚后子女的权益是可以得到保障和救济的。全文分为绪论、正文、结论三个部分。绪论介绍了选题背景及目前国内解决抚养问题的原则。正文分为三章。第一章评析了抚养权归属争议、抚养费给付争议、探望权行使争议三个典型案例。第二章介绍了抚养权归属争议、抚养费给付争议、探望权行使争议的处理原则和具体处理办法。解决有关离婚后子女抚养的纠纷,坚持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抚养费给付原则为:满足子女抚育需要原则;父母协商原则;父母双方合理分担原则。要妥善解决探望权行使纠纷,关键在于父母双方能否协商解决探望问题。第三章从法律救济和社会保障两个角度阐述了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益的救济路径。法律救济分为立法救济和司法救济。在制度完善上,抚养权的确认要落实子女最佳利益原则,明确轮流抚养子女法律适用的具体情形。抚养费的给付要设立抚养费基金,完善抚养费计算制度。探望权的行使要将探望权主体范围扩大到祖父母、外祖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细化探望权制度;明确规定“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司法救济体现在,加大司法调解力度,妥善处理抚养争议案件;加大人民调解力度,做好离婚后子女抚养纠纷的调解工作;建立案后回访制度,做好抚养案件的研判工作。社会保障体现在:建立社会救助制度,增加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完善监管机制,成立专门监管机构;加强法制宣传,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结论部分总结了本文,呼吁社会关注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