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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说,“美育”是一个古老而又年轻的话题。言其古老,西方可追根至古希腊、罗马,中国可溯源到春秋战国,那是虽无教育学、美学,却已有审美教育的萌芽;说其年轻,真正专门论述审美教育,席勒作《审美教育书简》已到了18世纪末(1793-1794),在我国则是20世纪初才开始。“美育”给中国人的感觉是,如同作为理论形态美学一样,是一位从海外“舶来”的不速之客,在整个20世纪中颠沛流离,徘徊踯躅于理论界。提起“美育”,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席勒,认为他是历史上提出“美育”概念的第一人,其实不然,我国汉末魏初的著名“建安七子”之一的徐干(170-217)应该是人类历史上最早提出“美育”一词的人,要比席勒“美育”概念的提出至少要早1570年。但“美育”一词毕竟只是昙花一现,即使在我国古代美育思想史上,我们也没有发现“美育”概念的再次出现。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鸦片战争打开了古老中国的封闭之门以后,西方的科学、经济、政治乃至宗教、艺术之学纷纷涌入我国,“拿来主义”一时成为风尚,构成了以新文化运动为代表的思想文化启蒙运动。其中,从来都是启蒙主角的“文艺复兴”及其对大众的教育(美育),便自然而然地受到重视。在以康德、席勒为主的西方美学思想的启导下,美育和美学掀开了在中国“自觉”的扉页。有趣的是,中国现代美学的形成、发展、传播是与美育思潮息息相关的,换句话说,美育是中国现代美学的载体,美学又为美育提供学理支持。在中国,美学学科与美育学科的出现具有共时性。如此一来,就使得在中国美学范式确立时,美育也以教育新生儿的面目诞生在动荡的时代。20世纪初,王国维、蔡元培等人从西方引进了较系统的美育理论。他们采用西方近代哲学通用的“心理三分法”,把个体心智划分为智、情、意三个方面,由此建立智育、美育和德育的概念,并把它们与体育一起纳入“全面教育”的整体之中。另一方面,他们又从当时现实出发,吸取了中国传统美育观,对西方美育观进行了重新改造,仍持道德教育的根本价值取向,其对个体的陶冶是手段,而对社会现实的功能效果则是真正的目的,即对人进行情感上的伦理教化或者“陶冶”,最终还是在新的意义上把美育重新纳入伦理教化的范畴。其中我们不难发觉传统教育观和美育观的深刻影响,而美育理论的现代性却被忽视或者是被过滤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