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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经济时代,品牌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手段,企业之间的竞争已越来越多地通过品牌竞争反映出来,企业能否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关键在于能否拥有品牌。正如美国著名广告学专家莱利·赖特所言:在未来社会,拥有市场比拥有工厂更重要,而拥有市场的唯一办法就是拥有占有市场主导地位的品牌。自去年以来,我国提出了“变中国制造为中国创造”的发展方向,企业也开始抓紧品牌战略的研究和品牌的建设,但是,我国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对品牌价值的核算只字未提,这将导致企业的账面价值严重偏离市场价值,使会计信息不能适应企业品牌战略管理的需要,不能满足知识经济社会的要求,而在国外许多国家,品牌价值已作为一项无形资产明确提出并允许在报表上确认。为此,本文尝试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有关品牌价值确认、计量和披露等的规定,借鉴国外先进的做法,进一步完善我国无形资产等相关会计准则中对品牌价值的规定,并对我国相关会计准则提出改进建议,以尽快让我国企业把品牌价值作为一项无形资产在报表上表述出来。本文共分五章进行研究:第一章为引言,主要包括选题背景、国内外研究综述和研究目的、意义。首先介绍本文选题的背景依据、目前国内外对品牌价值及其会计问题的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接着指出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最后在此研究思路的基础上,规划出本文的基本框架和研究方法。第二章是品牌价值概念的界定。通过分析得出,品牌价值属于无形资产的范畴,结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归纳出品牌价值的定义并分析品牌价值在我国报表上确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通过分析品牌价值与商标权、商誉的联系与区别,得出了品牌价值包含商标权,品牌价值与商誉属于“交叉关系”,为了避免这三者在报表上核算的重复或交叉,当品牌价值在报表上确认时,建议去除商标权项目,同时还应从商誉中扣除由品牌优势带来的价值。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是品牌价值的确认和初始计量与摊销、减值和披露问题的中外比较分析,采用比较法,分析国际会计准则、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和中国这六个国家对品牌价值相关规定的异同点及其合理性,并得出结论。第五章是结论与建议,通过第二、三和四章的比较分析,得出研究结论,并提出了我国会计准则中涉及品牌价值规范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