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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前期是清代沿海鸦片走私活动的一个重要转型期,其突出表现之一是新型鸦片走私组织“窑口”的兴起和发展。与原有功能单一的鸦片走私组织不同,窑口合提供中介联系国内外鸦片商、包揽快蟹船偷漏外洋鸦片入境、囤积鸦片并分销至内地于一体,由此引发从鸦片走私群体、走私方式与销售体系的一系列变化,促使清政府对禁烟政策和举措作出相应的调整。因此围绕窑口问题的研究,不仅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清代鸦片走私活动的历史演进过程,也能从一个侧面更好地把握鸦片战争暴发的历史背景和中外关系的演变。窑口兴起于道光初年。此前鸦片走私以澳门和黄埔为中心,通过贿赂缉查员弁等手段贩卖入境。道光元年(1821),两广总督阮元以叶恒澍案为契机,着力清理黄埔的鸦片趸船,加大对澳门鸦片走私活动的打击,鸦片趸船被迫转移至伶仃外洋。由于伶仃洋的鸦片驻泊处远离内地,窑口作为负责鸦片运输、存贮和内销的新型走私组织开始形成。道光十年(1830)后,西方来华鸦片数量急剧增加,窑口发展迅速,成为当时鸦片走私的主要模式。直到鸦片战争后,由于英国人占据香港岛,鸦片走私方式再度改变,窑口最终走向没落。随着窑口的兴起与发展,鸦片走私群体和走私方式都发生相应的变化。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地方势力通过窑口参与到鸦片走私活动之中;另一方面,形成了以窑口为核心从偷运入境到分销各地的鸦片走私体系。两者的结合,使得鸦片走私趋于规模化和系统化。窑口的发展和鸦片走私的日益泛滥,促使清政府调整既有的禁烟政策,采取更为严厉的禁烟举措。但是,由于清朝水师无法驱逐伶仃外洋的鸦片走私基地,广东地方官员对于窑口的查禁也因地方势力的阻挠而收获有限,致使鸦片走私活动非但没有被有效压制,反而愈演愈烈。窑口的兴起和发展对沿海地方社会、边疆管理和中外关系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窑口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地方社会群体不断参与鸦片走私的过程,而这种地方社会群体参与鸦片走私屡禁不绝的现象,反映出随着窑口的发展,东南沿海地方社会治理不断崩坏的现状。窑口的迅猛发展也反映出清政府对于东南海疆管理方面的失控。一方面,由于边疆管理的松弛,鸦片走私活动逐渐猖獗,窑口得以兴起并且不断发展;另一方面,伴随着窑口的崛起,鸦片走私群体不断冲击、腐蚀着清政府的边疆管理体系,致使对鸦片走私的打击愈发困难。同时,窑口的发展促使鸦片走私活动更加猖獗,消费鸦片的恶习在中国迅速蔓延,直接导致清政府和广东地方官员采取与英国激烈对抗的手段,导致鸦片战争的爆发。窑口主导下的鸦片走私活动,既是自雍正七年以来鸦片非法走私的巅峰,也是1858年中英签署《通商章程善后条约》、鸦片贸易合法化后西方大规模输入鸦片的先声。同时,窑口的出现和发展是中外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非某个大鸦片走私者或某个政治集团的主观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