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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让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充当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平台机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扮演着国有资本管理者的角色,旨在解决国有资本管理遗留的历史性问题,增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能力及流动性。本文对国有资本的资本运营展开了研究,探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发展新思路。本文的研究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国有资本的基本概念,以及当前我国国有资本的规模与效益现状。此外,解释了国有资本流动性的含义,描述了国有资本流动性不高的主要表现,并进一步探讨形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第二部分对可交换债券进行了介绍,包括可交换债券概念的界定与特点,可交换债券可能会促进国有资本流动性的机理,以及与其他常见的流动性工具相比的优劣势;第三部分是案例分析,说明了案例选取的依据。然后介绍了“15国盛EB”的发行与上市的流程,分析了“15国盛EB”的发行效果。一方面,“15国盛EB”的发行改善了国盛集团的财务指标,降低了融资成本,优化了企业债务期限结构,并提高了资本的使用效率。这表明可交换债券的发行提升了国盛集团的资本流动性。另一方面,“15国盛EB”的发行可以改善国有股权结构,促进国有资本在证券市场上的流通。接着对可交换债券发行的风险进行了补充说明;本文的第四个部分是结论与建议。通过以上研究,本文得出了几点结论:第一,我国国有资本的流动性不高,主要表现为:国有企业的负债率过高而可利用资金少、国有资本流失严重、国有股权减持存在障碍。主要成因是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遗留下来的产权不明晰、国有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企业筹资方式单一等问题。第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可以改善公司的财务绩效,提升公司的偿债能力,促进资金的循环流动。如果能够成功换股,运营公司就能实现减持国有股权,并缓解市场冲击。第三,发行可交换债券也伴随着风险,这些风险包括发行公司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周期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经营风险、换股期间投资者不选择换股而导致国有股权不能顺利减持的风险以及外部市场环境和投资者驱动可能造成的股市异常波动的风险。针对发行可交换债券可能面临的风险,本文提出了对策:一方面运营公司在发行债券之前要合理设计债券条款以达到发行目的,另一方面公司要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对运营公司内部、对标的公司的监督与指导,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使可交换债券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