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集体林权流转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林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处置权、实现兴林富民的客观需要,是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研究分析集体林权流转现状及存在问题,主要目的是结合工作实际,从理论和政策层面,提出下一步政策建议和工作举措,以期有序开展林权流转工作,优化配置生产要素,逐步实现并提高林权经济价值,使林业尤其是集体林业逐步实现并提高专业化、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水平。本文从政策理论层面,剖析了集体林权六种流转形式(转让、互换、出租、转包、入股、抵押)的异同;调查掌握并较为详尽地分析了陕西省集体林权流转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重点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措施。即改革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赋予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一定的林木采伐自主权;依法加强监管,合理规范流转(建立有效的流转监管机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履行职责,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合同规范管理);完善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可操作的规范化的森林、林木、林地评估系统;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构建森林资源资产价值核算体系;建立森林资源产权交易中心;保障林业建设资金,抵御经营风险);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农村林地使用权流转纳入规范化轨道(既要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又要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坚持农户的流转主体地位,努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既要实现流转与保护和发展农民利益相结合,又要实现流转与保护和发展林业生产相结合;既要杜绝政府或其他经济组织强迫农民流转,还要杜绝各级政府和村组集体截留农户流转林权的收益,更要杜绝流转后随意改变林地的行为;既要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实现农户对承包林地的用益物权和处置权能,又要鼓励提倡农户间流转林地,限制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以过低价格、过长时间、过大面积流转农户承包林地,避免因此而导致农民失山失地);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实现农户对承包林地的用益物权和处置权能;鼓励提倡农户间流转林地,限制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以过低价格、过长时间、过大面积流转农户承包林地,避免因此而导致农民失山失地。这些措施来自于实践,升华为理论,将会对促进和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促进林区经济发展起到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