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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大上第一次把公共服务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一起纳入政府基本职能之后,服务型政府建设成为我国现阶段与以后一段时期内,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也成为我国理论界探讨的一个热点问题。在一个有效的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过程中,无论是制定政策、提供服务还是管理合同,有效政府的生命力最终来源于其组织成员。然而在政府改革过程中社会对公务员的要求日益增强的同时,对公务员本身需求的关注以及对政府与公务员之间的责任义务关系的关注却成为了一个相对被忽视的领域。众所周知,心理契约存在于所有的管理活动和组织中,同样,也存在于政府对公务员的管理活动中。我国公务员的心理契约是一个客观存在,它不仅对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和行政效率有着直接的影响,而且对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以及政府管理效能的提高具有决定性作用。但是据掌握的现有资料表明:对公务员心理契约的研究在我国却只是刚刚起步。正是基于此背景,本论文选择了对公务员心理契约问题的探索。论文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对上海市200名公务员进行工作满意度与压力强度的量表抽样调查,并以SPSS统计软件的统计结果来分析上海市公务员的工作状态,特别是分析了不同年龄层次、不同职位、不同学历的公务员的不同需求。并根据其现有特点,为构建和完善公务员的心理契约,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以期能最大程度的发挥心理契约的影响力,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工作热情,提升公务员的公共服务精神,进一步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本论文的结果表明,公务员的压力状态与工作满意度呈负相关,压力指数几乎和所有工作满意度的纬度亦呈负相关。参加这次问卷调查的上海公务员的总体工作满意度平均为124.65,还未达到量表的中等强度的水平(126),整体工作满意度较低。从各个纬度上来看,上海市公务员的工作满意度不存在性别差异,且从平均数分布可见女性公务员比男性的工作满意度稍高。不同年龄层次的上海市公务员在整体工作满意度上没有显著差别。年龄结构与工作满意度的交叉分析显示只有在“工作性质”这一纬度上,年龄段之间有显著差异。不同学历段间工作满意度有差异,“硕士以上”学历的公务员在“上司”、“同事”、“沟通”三个纬度上显著比其他学历段的公务员满意度高。工作年限的长短对公务员工作满意度的影响较小,唯一较显著的是工作年限一年以下的公务员对上司的满意度相比其他阶段的公务员更高。本论文以实证研究的结果为基础,对完善公务员心理契约提出了建议:构建公务员心理契约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岗位的不同需要实现动态化管理;由公务员群体的构成特点可知,心理契约的构建要从基层抓起,通过拓展多样的晋升渠道、加强针对性的绩效考核来完善公务员职业生涯管理中的心理契约;随着女性公务员职业发展观的转变,对女性公务员的心理契约需要更多的关注女性的职场特点,为女性提供更多的环境支持;完善心理契约的关键在于公务员个人价值观与公共行政精神的融合,主要途径是通过塑造公务员的民主自主型人格,并不断促进公共行政精神与国家意识的结合。论文对后续研究提出了若干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