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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分别从污名者的角度和被污名者的角度,采用了两个独立的定量研究对社会污名的发生机制和内化污名的影响作用进行了探讨。研究一以162名大学生为被试,考察了他们对六种常见的污名标识的控制力归因、责任判断、情感及行为反应。对六种污名标识下各变量关系的检验,证明了Weiner的归因理论可以用来解释公众污名的发生,路径分析发现由控制力归因到帮助和惩罚两种行为反应之间存在着两条不同的作用通路,其中一条是由控制力到责任判断到同情再到帮助的直接路径,而另一条由控制力到惩罚的路径则是通过责任归因和生气两个中介变量来实现的。与此同时,研究一还发现被试对显性污名与隐性污名的评价存在着显著差异,显性污名被认为更可控,需承担更多的责任,引起较少的同情反应和帮助行为,较多的惩罚行为。研究二以240名高考复读生为被试,考察了内化污名感、校园归属感、情绪为指向的应对和学业倦怠的关系,结果显示内化的污名感量表具有良好的信效度,能够用来测量高考复读生的内化污名感,结构方程证明了以情绪为指向的应对风格是导致内化的污名感产生的前因变量,内化的污名感在其与高考复读生的学业倦怠之间起到了完全中介的作用;在以情绪为指向的应对风格与社交回避之间则充当了部分中介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