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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赫·劳伦斯(1885-1930)是现代主义作家的先驱之。他的作品常以反映西性关系为主题。尽管他的许多作品一开始就遭到禁止出版,似他仍然坚持他的别具一格的创作原则。正如许多评论家所说的:“劳伦斯作品的主题就是有关男女之间的相互关系,而这种关系被社会的机械文明所扭曲并摧毁……”其他人则认为他的作品反映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下的人性被扭曲。而我的论文更多的关注是他作品内所显现的性,即男女之间的肉体关系。在他的《为<查泰莱夫人情人>的辩护》中,他明白无误地表达了他的作品之所以集中于两性关系之原因:“我想男人与女人能充分地,彻底地,诚实地和清晰地看待性。”同时他的作品主题也体现在他重要的“血性意识”理论中:“男人之血与女人之血是二个永不趋同的溪流。它们是河流包围着我们的生活。在婚姻中它们合二为一;在性交中他们彼此触摸。”在他的《美国古典文学之研究》的第七章中,当他谈论作家霍桑的《红字》时,他阐述了他对性的认识:“人的性意识来源于人之初的亚当与夏娃的结合,人之性是本能与直觉。血性意识胜过人的精神意识。”
另一方面,他反对理性主义传统观念中重理性而轻情感的片面性;他揭露宗教尤其是清教对人性本能的精神束缚;他还批判维多利亚的传统观念及社会道德标准对人的身体性意识的压抑。在他看来,人是由二部分构成:肉体与精神。肉体承载人的本能的欲望而精神则传达人的灵魂。肉体的性欲满足与人的精神振奋有密切关系。所以,劳伦斯呼吁解放人的肉体与精神,这充分体现在他作品中对男女性关系的描述上。同时,他认为是机械文明摧残人性,并且导致人的肉体无能。因此,他强调要把人的血性意识注入到人的精神之中。他说:“在我看来,最伟大的宗教即是对血肉之躯的信仰,血与肉体深处蕴涵着比抽象理性更为聪慧,更为可靠的思想,我们脑子中的思想有可能是错的,但血肉之躯所感到,所相信,所要我们去做的,却永远不会错…”(《信件集》Ⅰ,第503页)因此,在他看来,人的肉体瘫痪或无能对人类来说是毁灭。为了重建人类新世界,为了让英格兰获得重生,他认为重要的是解救人类而免遭人性的被摧残。这也是为何在他的小说中主人公都努力达到肉体与精神圆满的原因。他相信也只有如此,英格兰才能像凤凰获得重生。
在论文的第一章我充分阐释劳伦斯作品中的血性意识理论:包括血性意识定义及我对它所进行的理解和阐释。在第二章具体分析劳伦斯两个短篇故事中的血性意识现象:《马贩的女儿》和《菊花香》,而在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则具体分析他的三部小说中的血性意识现象:《儿子与情人》,《彩虹》和《查泰莱夫人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