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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静态的法律法规与动态的社会现实之间存在着必然的矛盾,使法律具有先天的滞后性,存在漏洞、模糊、多义、冲突等局限,所以才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对司法制度进行补充。由于刑法是社会的最后一条防线,同时又关乎人身自由和生命财产,刑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显得尤为重要。法官在刑事司法领域的自由裁量权是一个涉及刑事司法公正的重要问题,目的就是要求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具体对象作出不逾越法律的、及时且公正的判决,从而能够更好的惩罚和预防犯罪。它贯穿于刑事司法的全过程,对于刑法的实施、构建公正的刑事司法制度、建立法治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引言。简述对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进行研究的重要意义,并指出从哪些方面进行分析研究。第二部分,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概述。界定刑事自由裁量权的概念,不同学者对此问题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对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界定。并阐述了刑事自由裁量权的演进过程。第三部分,刑事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然性。从自由裁量权的历史渊源出发,指出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然性为(1)刑法典局限性的必然要求;(2)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3)法官职责的必然要求。第四部分,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具体表现。指出刑事自由裁量权不仅适用于实体法,而且同样适用于程序法,其贯穿于刑事审判的各个阶段。分析了刑事自由裁量权在确定案件性质、确定犯罪人刑种及刑度、调查取证、审查判断证据及认定案件事实方面的具体表现有哪些。第五部分,我国刑事自由裁量权的现状。主要分析了我国现行司法环境下行使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存在哪些问题,如自由裁量的随意性较大,重实体而轻程序,法官队伍素质偏低,滋生司法腐败等等。第六部分,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相关制度之构建。本部分主要从完善刑事立法及司法解释制度、完善程序规范、司法判例参考制度、媒体监督制度、完善法官培养制度等方面,提出我国法官正确行使刑事自由裁量权的保障和机制,从而敦促法官能够正确、合理地行使刑事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