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逐步加深,公民与国外交流的日益增多,涉外离婚数量也与日俱增,但一直以来我国都缺乏相关专门法律的规定,直到2010年,我国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这才一举弥补了我国国际私法领域的法律空白,其中第二十条到第三十条专门对涉外离婚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应该说有着划时代的意义。而涉外离婚中最突出的问题是法律差异而导致的法律适用冲突,因此对该问题进行研究以推动法律的完善,也是极有必要的。第一部分,首先对涉外离婚涉及的实体要件和形式要件两个部分进行了简单的分析,主要分析存在的冲突;其次重点对国际存在的几种关于涉外离婚法律适用原则进行了介绍,并在最后列举了英国以及我国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以便读者能够从实例中直接体会我国法律与他国存在的区别。第二部分,笔者研读已有的大量文献资料,重点放在目前国际社会关于此问题法律发展的新动向上。分别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应用与发展,以及保护弱者利益和有利于离婚原则的发展与适用,以期这些原则的发展能够对我国法律的进步提供一定的帮助。第三部分,作为全文的重点,本部分首先对我国大陆建国以来有关涉外离婚法律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并简要分析了存在的诸多问题。其次,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其进步之处进行了阐释,就该法存在的一些问题也表达了个人的看法也提出了相关个人建议。最后,对于学习国外法律这一问题,提出了个人认为应当恪守的原则。总之,本文用文献分析法以及比较分析的方法,结合最新颁布的《法律适用法》同时结合不同国家的具体案例对该问题进行一定深度的研究,因为本法施行不久,相关研究并不多,而发表于核心期刊的文章更是寥寥无几,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弥补一定的资料空白。